2014年12月17日,歐洲化學品管理局(ECHA)正式公布REACH法規第12批SVHC候選物質,將6種化學物質正式加入到SVHC候選清單中。至此,SVHC候選清單共12批161種物質。
此外,四種鄰苯二甲酸鹽(BBP/DBP/DEHP/DIBP)中只有鄰苯二甲酸二(2-乙基己基)酯(DEHP)通過了此次SVHC屬性評議,被確認具有內分泌干擾特性。DEHP的SVHC屬性更新為生殖毒性和內分泌干擾特性(點擊圖片看大圖)。
供應商責任
在復雜的供應鏈中,產品會在很多途徑中會被高度關注物質所污染,因而,REACH法規為物品供應商帶來了重大挑戰。法規對其供應商強制實行以下責任:
如果產品中含有候選清單中所列出的高度關注物質,且其含量超過0.1% (按重量比) ,供應商則必須即時向下游買家或於收到消費者要求後的45 天內提供以下的相關資訊:
(i) 至少應提供該物質的名稱
(ii) 供應商所擁有對任何使用物品的安全使用指示
要注意:當一項新的高度關注物質被列入候選清單時,供應商對其相關資訊的義務就會即時生效。
如被列入候選清單的高度關注物質於成品中之含量超過0.1% (按重量比),而這物質的全年總數量超出1噸,(歐盟)制造商或進口商需向歐洲化學品管理局(ECHA) 作出通報。